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2021學年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20-0002-1 | 生成日期: | 2020-04-10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外廳函〔2020〕3號 | 信息類別: | 國際合作與交流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公布《2020—2021學年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 |
教外廳函〔202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來華留學生醫學本科教育(英語授課)質量控制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教外來〔2007〕39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為保障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培養質量,2020—2021學年,我部繼續對高等學校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文授課)來華留學生招生實施計劃管理?,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2020—2021學年,我部委托45所高校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本學年招生院校及名額分配根據往年招生情況及2019年來華留學生醫學教育專項調研和日常工作檢查情況確定。針對在教學質量和招生管理等方面均保持較好水平且有實際需求的高校,適當增加招生名額;針對招生及培養管理過程中存在問題的高校,縮減招生名額。
二、 列入2020—2021學年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名單的高校須繼續嚴格按照《通知》精神招生。未列入名單的學校不得招收英語授課的本科臨床醫學專業來華留學生,不得頒發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MBBS)英文版畢業證書或含有“MBBS”字樣的英文版畢業證書,只可招收漢語授課的本科臨床醫學專業來華留學生,培養標準不得低于我國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生的培養標準。嚴禁以“雙語教學”模式變相招收來華留學生。
三、 請各單位按照《通知》精神,結合《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 外交部 公安部第42號令)、《來華留學生高等教育質量規范(試行)》等文件要求,對屬地高校的招生、管理及教學工作從嚴把關。對于嚴重違反《通知》精神的高校,依法依規對高校進行限招或停招處理。我部將依據來華留學醫學教育專項調研工作機制動態調整各年度招生計劃。2020年,我部將推動相關行業機構出臺來華留學生臨床醫學專業本科教育(英語授課)質量行業標準,為有關高校教育教學提供參考。
附件:2020—2021學年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4月3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