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評選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13-0003-1 | 生成日期: | 2013-02-27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外廳函〔2013〕5號 | 信息類別: | 國際合作與交流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決定開展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評選工作,評選出150門品牌課程。 |
教外廳函〔20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留學中國計劃》,全面提升來華留學教育教學質量,打造我國留學生教育的國際品牌,教育部決定開展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評選工作,評選出150門品牌課程?,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課程應是普通高等學校面向來華留學生或同時面向我國學生開設的全英語授課課程;原則要求是基礎課、專業基礎課、量大面廣的專業課或中國文化類課程,其中高職高專校應體現高職高專的辦學定位和教學特色;在高校連續開設2年以上;課程負責人為本校專職教師,具有教授職稱(高職高專??蛇m當放寬條件)。
課程支撐網站已提供該課程的教學大綱、授課教案、習題、實踐(實驗、實訓、實習)指導、參考文獻目錄等材料以及主講教師每人不少于45分鐘的現場教學錄像(鼓勵將課件或全程授課錄像上網參評)。錄像要充分反映教師風范、該教學單元的實際教學方法和教學效果,且必須按照《國家精品課程視頻公開課拍攝制作技術標準》制作。
二、 推薦限額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推薦限額詳見《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推薦限額分配表》(附件1),超額推薦不予受理。
三、 申報程序
1. 高等學校自評和申報 。
申報學校根據申報條件和《2013年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學科比例參考》(附件2),在開展自評工作后提出申報,并填寫《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申報工作聯系人信息表》(附件3)、《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申報表》(附件4),將相關申報材料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2.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根據限額分配確定推薦品牌課程,并將各推薦單位填寫的聯系人信息表、申報表及《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推薦匯總表》(附件5)等電子及電子掃描材料報送留學中國網(網址:www.studyinchina.edu.cn)。
3. 專家委員會評審。
國家來華留學專家委員會專家根據評選要求,對推薦課程進行甄選,確定評定意見及等級,形成品牌課程推薦意見,并將意見及時上報教育部。
4. 教育部認定。
教育部認定品牌課程名單,并擇優在留學中國網公開展示。
對公示過程中被舉報違反評選規定且附有一定事實依據的入選課程,我部將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核查,根據核查情況決定給予或取消該品牌課程稱號。取消稱號的課程在下一年度不得參評。
四、申報時間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13年4月30日前將推薦材料電子及電子掃描件報送留學中國網。學校提交申報材料時間由各地自行規定。
五、其他
1. 各申報學校自課程申報之日起至本年度評審工作結束期間,要保證申報課程網站的正常運轉,保證專家可以通過授權審看課程教學內容及相關教學資源。凡因申報課程所在學校原因導致專家無法正常瀏覽課程內容,且評審期內經提醒不能解決問題的,將視為不具備申報條件,自動放棄參評資格。
2. 為加大優質教學資源共享的力度,申報課程被評為品牌課程后,要保證課程網站暢通,不斷更新上網內容,逐年增加上網授課錄像,在2至3年內實現全程授課錄像上網。我部將對品牌課程上網內容更新及全程授課錄像上網情況進行檢查。
3. 各申報學校要重視品牌課程建設工作,為品牌課程提供建設經費,我部將酌情為品牌課程提供建設補助經費,保證品牌課程的維護與共享。
4. 聯系人及電話:趙娜,010-66097660,通信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國際司來華處,100816。網上申報技術支持:邵正隆,電子郵箱:szl@cic.tsinghua.edu.cn。
附件:1.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推薦限額分配表.doc
2. 2013年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學科比例參考.doc
3. 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申報工作聯系人信息表.doc
5. 2013年度來華留學英語授課品牌課程推薦匯總表.doc
教育部辦公廳
201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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