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年檢
申 請 者: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
審批機構:教育部、民政部
提交材料時限:以通知為準
需提交的材料:
全國性教育類社會團體收到年檢通知后,應及時登錄中國社會組織網,進行網上填報《年度工作報告》。
1.《年度工作報告》審查通過后,下載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社團印章,財務會計報告頁財務負責人簽字;
2.財務審計報告(按照年檢通知要求辦理,要有法定代表人簽字,財務負責人簽字,社團印章);
3.《社會團體法人登記書(副本)》復印件;
4.掛靠單位書面審查意見(加蓋單位印章);
5.上一年度年檢結果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社會團體需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加蓋社團印章)和掛靠單位對整改情況的審查意見(加蓋掛靠單位印章);
6.社會團體信息情況表(加蓋社團印章)。
7.由社會團體負責人簽署的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8.民政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材料形式要求:上述需提交的材料除4、6一式1份外,其余均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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