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流程
2.申請負責人、理事、監事變動備案
申請單位:教育部主管基金會
審批機構:教育部、民政部
提交材料時限:理事會提出動議后30個工作日內
需提交的材料:(在中國社會組織網根據網上填報說明完成網上填報,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形式審查)
?。?) 《關于×××基金會變更(增補)×××人選的請示》(注明變更或增補理由、理事會審議情況、具體變更或增補人選及印章);
?。?) 理事會會議紀要(加蓋基金會騎縫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所有出席會議人員簽名);
?。?)《基金會理事、監事變動申請表》(編號:11,在線打印,左上角有事務號);
?。?)《基金會理事、監事備案表》(編號:12,后附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若為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退(離)休干部,應提供人事組織部門批復或其他審批同意材料)。
?。?)《全國性教育類基金會掛靠單位審核意見表》(編號:js08)?! ?/p>
提示說明:
?。?)基金會負責人、理事、監事發生變動,應履行備案手續;
?。?)基金會換屆,應對新一屆所有負責人、理事、監事進行備案;
?。?)連任的負責人需要在簡歷最后寫明其在基金會任職的時間、屆次和職務,一屆一欄。
材料形式要求:材料(3)、(4)提交一式2份,其他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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